主
页 制 作 合 同
甲方
:
乙方
:廊坊市路东渔家傲网络技术服务部
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,就乙方为甲方制作主页一事达成如下协议:
乙方受甲方委托,为甲方在国际互联网络INTERNET上登记甲方指定的域名并制作主页。乙方为甲方申请的域名为: 乙方从协议签署之日起,两周内为甲方完成主页设计。
乙方为甲方提供以下服务:
①国际域名一个(含一年注册费)。
②100M虚拟主机空间(含一年使用费)。
③提供10个以所申请域名为后缀的电子邮件(50M空间)。
④制作十页以下的主页(包括十页)。
⑤在全球500个搜索引擎上进行注册。
⑥ 在廊坊商业社区首页进行宣传。
甲方需在合同签订后二周内一次性交纳全部费用1600 元人民币。
甲方应该为乙方提供制作网站所需要的有关资料,并保证有关资料的准确真实性。对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应由甲方承担。
甲方在域名申请成功一年以后,每年需交纳空间租用费500元人民币。
本协议一式两份,未尽事宜本着友好协商的精神,由甲乙双方商定。
本协议代表甲乙双方共同意愿,可取代双方任何口头协议,本协议如有改动,必须经双方以书面形式更改并且签字后方能生效。本协议未尽事宜,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,作为附件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本协议自合同签署之日开始执行,此合同的有效期限为2001年__月__日至2004年__月__日。
若乙方代甲方注册的域名最终未成功,乙方将退还甲方的域名申请费及手续费,乙方不承担任何赔偿及连带责任。如因抢注其它公司域名而引起的法律纠纷,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甲方自己承担,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,域名的处理事宜将根据国内外相关法律条款执行。
甲 方:
乙 方:廊坊市路东渔家傲网络技术服务部
签 字: 签 字:
电 话: 电 话:
日 期: 日 期: